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,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,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

以后再说X

法匠案例

法匠案例

法匠案例14|十五年改判八年!一场“正当防卫”的生死辩护如何扭转乾坤

作者:小编 发布时间:2025-07-08 11:01:10点击:

法匠案例14|十五年改判八年!一场“正当防卫”的生死辩护如何扭转乾坤(图1)

一、开篇:血色黄昏下的兄弟阋墙与司法悬念

“一把砍向亲兄弟的柴刀,一段追进家门的扭打,一次持续数分钟的掐颈——当73岁的石大倒在自家庭院时,64岁的石二面临的是‘故意杀人’指控和十五年牢狱之灾。

但法医报告里‘颅脑损伤仅起加速作用’的结论,同步录音录像中石二反复嘶喊的‘我没想打死他’,以及那近一小时的抢救延误记录,像刺破黑暗的微光,让辩护团队看到了逆转的可能:这真的是一场蓄谋已久的谋杀,还是一个被逼入绝境的老汉绝望的反击?”

二、核心争议:证据、防卫与法律的生死博弈

1.证据战场:撕开“定罪笔录”的谎言

一审赖以定罪的关键,是那份描绘石二“愤懑爆发想杀人”的讯问笔录。然而,当我们调取同步录音录像比对时,真相令人不寒而栗:

致命矛盾点:录像清晰显示,侦查人员反复诱导:“这次一心想着搞死他是吗?”,石二则多次明确否认:“没有这么想过!”、“我没想打死他!”。然而,笔录却刻意删除了这些否认供述,人为编织了“心中愤懑爆发”的杀人故意。

程序性硬伤:首次讯问录像“恰好”缺失了权利义务告知环节。更令人震惊的是,笔录记载的石二到案时间为23:40,而录像开机时间显示为23:41,两者仅差1分钟!这1分钟根本不足以宣读千余字的权利义务告知书。这绝非巧合,而是对法定程序的公然漠视。

辩护利剑:在法庭上,我们要求当庭播放关键录像片段,援引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1条(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、引诱、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),直指该份笔录系通过引诱、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,且内容严重失实,强烈要求予以排除。虽然法院未完全排除该笔录,但其瑕疵被充分揭露,为法庭采信石二当庭稳定的“伤害故意”供述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2.防卫定性:突破“入户即无险”的司法窠臼

一审认定石二不构成防卫的核心逻辑是:石大在追入石二家中时已丢弃柴刀(凶器),转为徒手扭打,“不法侵害已停止或显著降低”。这完全是对《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指导意见》)的机械理解。

我们强力主张:

侵害持续性:石大持刀砍伤石二(轻伤二级)在先,其后续追入石二家中、持续扭打的行为,是先前暴力行为的延续和升级(非法侵入住宅+继续人身侵害)。侵害的性质、强度和危险性并未因凶器的暂时丢弃而消失,石二身处自家封闭空间,恐惧感加剧,其人身安全仍面临现实、紧迫的威胁。

法律依据与突破:我们精准援引《指导意见》第16条:“不法侵害既包括针对本人的不法侵害,也包括危害国家、公共利益或者针对他人的不法侵害。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,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,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,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。”二审判决采纳了这一观点,明确认定:“石大非法侵入住宅、继续扭打的行为,使石二仍面临人身威胁,防卫前提并未消失。”这一认定彻底颠覆了“空手入户即无危险性”的陈旧思维,为“入户防卫”类案件树立了重要的裁判规则。

过当的边界:法院最终认为,石大在扭打中已头部流血且无凶器,石二以掐颈方式持续数分钟致其窒息死亡,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,因此构成防卫过当。但这一定性上的重大转变(从故意杀人到防卫过当的故意伤害),已是司法理念的巨大进步。

3.因果链审视:多重因素交织下的死亡结果

我们并未回避死亡结果,但强调需科学、全面审视因果关系:

尸检报告指出死因为“颈部受压致机械性窒息”,颅脑损伤仅“促进、加速死亡进程”。这表明直接致死因素是掐颈行为。

抢救延误因素:证人温某证言及接处警记录清晰显示,从11:18报警到医护人员12:15到场,存在近1小时的延误。这延误是否显著恶化了石大的伤情、阻断了及时救治的可能?结合石大73岁高龄、身体耐受能力下降等因素,我们主张死因责任不能完全归咎于石二的防卫行为本身。虽然法院最终未采纳因果关系中断的观点,但这一辩点促使法庭更精细地评估了行为后果的归责比例。

三、制胜策略:证据、法律与情理的立体攻防

本案的逆转,源于精心构建的“三层次辩护策略”:

1.证据层:以客观证据瓦解主观指控

核心武器:同步录音录像。用于直接揭露讯问笔录的虚假性和违法性,粉碎控方构建的“杀人故意”。

辅助支撑:详细分析尸检报告(死因、作用力)、接处警记录(抢救时间)、证人证言(现场细节、死者状态),用客观证据切割、稀释控方指控的恶意与责任。

2.法律层:精准释法引案,确立裁判规则

深度解读《指导意见》:重点围绕第16条“不法侵害持续性”的判断标准,结合案情进行情境化、实质化论证,挑战一审的形式化理解。

类案检索与指引:精心筛选并提交5份涉及正当防卫的法院参考案例入库案例。虽然因案情差异未被直接参照,但成功促使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对“行凶”认定标准、“防卫时间”持续性问题进行了详尽说理,为未来同类案件提供了权威论证模板。

3.情理层:还原乡土语境,铺垫防卫合理性

深挖矛盾根源:清晰呈现兄弟间因土地、河沙等累积二十余年的深层积怨(提供村委调解记录等),揭示冲突的偶发性和背景复杂性。

塑造防卫情境:强调石二长期处于弱势(如其2021年被石大持锄头殴打致轻微伤),案发时先遭持刀砍伤、再被追打入户的“被逼无奈”状态,淡化“报复”色彩,强化其行为系恐惧与挣扎下的本能反应。

当法官在庭审中亲历——

侦查诱导讯问的情景再现,

关键录像内容与笔录的触目惊心的差异,

尸检报告对死因的冰冷分析,

以及兄弟阋墙、多年积怨的乡土叙事...

“正当防卫”的法定空间,便从冰冷的卷宗中,生长出符合天理、国法、人情的“存疑地带”。

四、判决与启示:减去的刑期,增加的法治刻度

二审判决:撤销一审故意杀人罪判决,改判石二犯故意伤害罪(防卫过当)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。

改判的法治深意远超七年刑期之差:

1.精准定性,匡正司法:从“故意杀人”到“防卫过当的故意伤害”,彻底纠正了对防卫行为的错误刑法评价,避免了刑罚的畸重。

2.规则重塑,标杆确立:二审对《指导意见》第16条“不法侵害持续性”的情境化、实质化解读和适用,打破了“入户即无险”的形式化桎梏,为全国范围内“入户防卫”类案件的处理确立了清晰、进步的司法标准。

3.证据为王,程序正义彰显:法院虽未排除全部问题笔录,但对其瑕疵的充分关注和批判性采信(最终采信当庭供述),以及对同步录音录像证据效力的重视,生动诠释了“证据裁判原则”的精髓,是对侦查规范化的一次有力鞭策。

4.理念升维:从结果倒推到情境丈量:判决结果深刻表明,司法机关正努力摒弃“谁死伤谁有理”的简单逻辑。防卫行为是否过当,不再仅由最终的死亡或重伤结果倒推认定,而是回归到行为发生时的具体情境——不法侵害的强度、紧迫性、防卫人所处的封闭环境、其瞬间产生的巨大恐惧与挣扎——进行综合、合乎情理的判断。

结语:

“从十五年到八年”,减去的不仅是冰冷的刑期数字,更是司法对正当防卫权边界的重新丈量。当法院选择用同步录像穿透笔录的迷雾,当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挣脱“唯工具论”的枷锁,当抢救延误、高龄体弱等现实因素被纳入司法衡量的天平——我们看到的,不仅是石二个人命运的峰回路转,更是正当防卫制度在中国复杂乡土社会肌理中艰难落地、走向精密的一个鲜活司法范本。

刑事辩护的价值,正在于此:以证据为矛,刺破不实指控;以法理为盾,捍卫权利边界;以专业为桥,沟通法律刚性与人情事理。最终,在每一个充满恐惧与挣扎的瞬间,为公平正义争取应有的刻度。

相关文书:

法匠案例14|十五年改判八年!一场“正当防卫”的生死辩护如何扭转乾坤(图2)
法匠案例14|十五年改判八年!一场“正当防卫”的生死辩护如何扭转乾坤(图3)